激活沉睡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与无形资产管理新路径
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,“重占有、轻使用”“重有形、轻无形”的现象长期存在。一方面,部分资产长期低效运转甚至闲置,占用大量财政资金却未能发挥应有效益;另一方面,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不健全,调剂使用渠道不畅通。与此无形资产管理意识薄弱、底数不清、流失风险突出,也成为制约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短板。破解这些难题,需要从调剂共享和无形资产两个维度同步发力。
一、聚焦长期低效运转与闲置资产,打通调剂使用“最后一公里”
长期低效运转资产和闲置资产是资产管理的“老大难”。一些单位办公设备、专用仪器、房产场地等使用频率极低,甚至常年封存;部分临时机构撤销后资产无人承接,形成事实上的闲置。对此,应建立“摸底—调剂—处置—共享”闭环机制:
第一,常态化清查低效闲置资产。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,设置“低效运转”和“闲置”标签,结合使用频次、能耗、维修成本等指标定期预警。对连续六个月以上使用率低于一定阈值的资产,自动进入调剂备选池。
第二,优先调剂使用。打破部门、层级和单位壁垒,建立跨部门、跨地区的资产调剂平台。优先在同类单位之间无偿划转,无法调剂的再面向社会有偿转让或出租。调剂结果应纳入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考核,避免“调而不入、闲而不报”。
第三,推动共享共用。对大型科研仪器、会议场所、实训基地、公务用车等,可建设共享共用平台,实行预约使用、成本分担、绩效评价。例如,同一系统内多单位共用一个检测中心、一套直播录播设备,既减少重复购置,又提升资产周转率。
第四,强化激励约束。对主动盘活闲置资产、积极共享共用的单位,可在预算安排、资产配置等方面给予倾斜;对长期闲置不报告、不调剂的,核减下年度新增资产配置指标,倒逼从“争资产”转向“用资产”。
二、规范无形资产管理,堵住“看不见”的流失漏洞
无形资产包括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、土地使用权、矿业权、特许经营权、非专利技术、数据资产等。相较于固定资产,无形资产更容易被忽视:权属不清、台账不全、评价缺失、处置随意,导致价值被低估甚至流失。加强无形资产管理,应把握四个关键:
一是全面确权登记。对单位拥有的各类无形资产开展清产核资,明确权利人、有效期限、取得方式、原始成本、当前状态,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。对未办理权属证明的,应及时补办;对合作开发、委托开发形成的成果,应在合同中明确权属归属。
二是科学评估与入账。将符合条件的无形资产纳入会计核算,避免“账外资产”。对专利、版权等,可根据取得成本或评估价值入账;对数据资产等新型无形资产,应探索建立分类分级确认和计量规则,做到“应入尽入、动态更新”。
三是强化使用与运营。鼓励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通过许可、转让、作价入股等方式实现价值;对闲置商标、域名等,可通过公开挂牌、协议转让等盘活;对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使用的,应签订使用协议,明确收益分配与维护责任。
四是严控处置与退出。无形资产处置应履行审批程序,严禁个人或内设机构私自转让、放弃权利。对到期专利、续展商标、土地到期续期等关键节点应设置预警,防止权利失效形成“自然流失”。
三、打通长效治理路径:让资产“动起来”、权益“护起来”
资产管理的本质是资源配置和价值守护。对于有形资产中低效运转、闲置和可利用的资产,关键是让它们流动起来、调剂起来、共享起来;对于无形资产,关键是让它们被看清、被管住、被用活。两者共同指向一个方向:从重占有向重使用转变,从重形态向重价值转变。
实践中可采取以下措施:一是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,明确调剂共享、合资合作、无形资产等操作规程;二是强化信息化赋能,建设覆盖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动态监测驾驶舱;三是纳入绩效考核与经济责任审计,定期晒出“闲置率”“调剂率”“无形资产增值率”“共享使用率”等指标;四是加强培训宣传,推动资产管理人员懂资产、懂评估、懂产权、懂合同。
一句话,管资产不只是“守摊子”,而是“做运营”。以清底数为基础,以讲效益为导向,以共享调剂为手段,以无形资产为战略资源,方能把每一份资产用好、用活、用出价值,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效能,为行政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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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2 01:35:22